對於我這位平常都是以守法、守秩序的善良公民而言,遵守交通規則的這種再簡單不過的事情猶如家常便飯。

但是今天晚上接到老爸老媽的來電,卻讓我震驚了一番。

是的,我收到罰單了,還說我是在台北載著一個女生被拍到的。

對於我老爸老媽的這一番談話,讓我這位 A 型的人來說,真的是比什麼還要恐怖。

畢竟不知道我究竟是為了哪種違規而被罰、金額是多少,這些一切因子就構成了「好恐怖」的這個結果。

當時準備去吃飯的我,就這樣趕緊利用手機上網,看看究竟是怎麼一回事;沒想到手機輸入之後,卻查不到違規資料。

奇怪了,老爸老媽都說有收到了,沒理由網路上沒有資料阿!所以過了一會兒之後,我就又再度開了電腦,查看一下到底是不是有違規的事項。

果然沒錯,一查之下才知道我在三月初的時候不知道在新莊的哪裡被照了,似乎是摩托車偏離機車道的關係....

不過現在想想,我平常在台北市都沒有被照相,結果第一次騎車到新莊附近,就馬上被拍照留念,真不知道是新北市政府太威,還是台北市政府太弱...

還好金額算是蠻少的,但是六百元也給了我一個教訓,就是不管怎麼樣都不能騎到車道上。

說真的,新莊的道路又小條又難騎,車子又超多,為什麼我這樣還會被照相呢?

我想這個真正的結果就要等到拿到照片後才知道了。

遵守交通規則真的很重要,不然跟自己的荷包過不去,還會威脅到生命安全,實在是吃力不討好。

總而言之,下雨的週末,真是高潮迭起,非常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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