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很扯,早上起床之後依照慣例是先開個機看看我辛苦經營的餐廳到底怎麼了,之後才會去樓下吃早餐。

吃完早餐之後理當上來樓上用個電腦,順便開始今日的行程。結果當我收信收到一半的時,居然發現我完全忘記我剛才做些什麼事情。

是的,不誇張,我真的是回神過來的第一個想法就是「我怎麼會在這裡」。

此時我仔細回想,我吃完早餐了,我也掃完地板,連老爸的茶盤都洗好了,可是問題是....我什麼時候上來樓上的。

我想這個就是一般人所說的「行屍走肉」,或許是在家裏太無聊太久了,或許是每天一成不變的生活讓我的腦袋都生鏽了,就算每天傳很多簡訊、打很多字、殺爆好幾個國中小學生玩家,都無法讓我腦內細胞活化。我想問我自己:怎麼會這樣?

連老媽今天看噗浪都說「侯~你完蛋了,行屍走肉」。所以我覺得我應該要趁著當兵前要亂逛!沒錯,開始亂逛吧!

我一定要告別這個行屍走肉的日子,目前我就介於死米蟲大學生和準國軍人的這個階段,也就是尷尬期。所以這階段需要適應的時期當然是會久一點了,不過我相信我一定可以走出這個「行屍走肉」的階段。


題外話,今天看了之前都很想看的「回到十七歲」,發現男主角真的很帥耶,難怪這麼多人都深深被他迷住!當然我不包括在內,不過有機會的話我也想像他那樣這麼帥就好了。

「人帥真好」或許就是這樣來的。


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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