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老爸要吃鹹豬肉,所以老媽就趁著這幾天天氣好,自己動手做了四條鹹豬肉。

但是因為鹹豬肉並不是直接弄上一堆鹽巴就好了,還需要經過一次「風乾」的手續才可以讓鹹豬肉給達到完美狀態。

不過為什麼今天要討論到鹹豬肉呢?當然就是今天發生了一些事情..........


今天老爸和老媽開車跑到竹北的家樂福去購物,因為我在苗栗還沒有看過有家樂福的,所以每次去家樂福算是鄉下人的一大享受!

當然,老爸老媽出門,午餐就要靠我自己來解決了,所以大約十二點左右我就騎著新買的 GR 125 到 7-11 買了一個奇怪的微波便當和一個飯糰吃。

在這前後不到二十分鐘的時間,我們家的破壞王,也就是平常看似乖巧的小寶貝 如花小姐 ,也就是老哥的愛犬,就這樣居然搞破壞了。

當我一回家之後,我還沒察覺異樣,只覺得怎麼只有儒儒在那邊衝來衝去,理當應該如花也要一起出來快樂的迎接我,但是沒有。

不過我真的還蠻後知後覺的,因為就當我吃飽之後,如花還是依然的躲在椅子底下不肯出來,我居然還沒察覺這個異狀,就這樣準備睡個午覺下午繼續拼。

正當我走到樓上,看見地上有個鹹豬肉,我就知道「歹事大條」了!

起初我還以為是儒儒在那邊嘴饞亂咬,但是看著儒儒無辜的眼神就覺得好像不是,這時候我就把眼光轉移到一直躲在椅子下的如花!

沒錯,抓到犯人了,就是如花吃的!

如花果然是傳說中的破壞王,短短二十分鐘就可以把一條鹹豬肉給咬掉1/5,而且吃完之後還自己做賊心虛,當我大聲叫「如花!」的時候,他還會在那邊「ㄗㄨㄣ」...實在是太好笑了。

所以我今天就抓到如花的把柄,只要我講出「鹹豬肉」,如花就會因為心生恐懼而顫抖,就像是阿扁常常對他部屬使用的那招一樣,真的好用。

不過說也奇怪,明明每次如花做錯事情都知道自己做錯了,但是為什麼還要繼續做出這種不可理喻,無法忍受的事情呢?




今天又學到一課了:

「千萬不要自己做錯事情還在那邊露餡兒!」

從生活小事體會人生大道理,今天就到這邊結束,謝謝大家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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